日前,經中共亳州市委批準,亳州市紀委監委對亳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多人串供、轉移隱匿贓款贓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安排;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公器私用,多次干預、插手司法和仲裁案件辦理;私德不正;毫無紀法意識,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監督執紀執法權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森開除黨籍處分;由亳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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