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寧國市委批準,寧國市紀委監委對寧國市南山街道辦事處原四級調研員周海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海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征收征遷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他人謀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周海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國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寧國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周海星開除黨籍處分;由寧國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寧國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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