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對肥東農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瓊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經安徽省監委指定,蚌埠市蚌山區監委對張瓊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張瓊身為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漠視組織原則,在組織推薦提拔時拉票助選,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私德不正;利欲熏心,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任性用權,毫無底線原則,非法侵占單位資金,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巨額貸款。
張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農信社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瓊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解除其勞動合同關系;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安徽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蚌埠市蚌山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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