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長三角一市三省加強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深化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8年,長三角區域4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較2017年下降10.2%,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1%,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區域333條地表水國考斷面中水質Ⅲ類及以上占比超70%,劣V類斷面小于5%。
加強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交流對接。一市三省編制并細化分解《長三角區域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協作2019年工作重點》,明確目標、強化措施、定期調度,扎實推進重點工作落實。一市三省人大、政協和生態環境等部門多次開展關于區域立法、民主監督、環境污染聯防聯控、科研合作等座談調研,研究建立長三角區域環保合作長效機制。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評價結果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長三角信用平臺,實施長三角地區環境保護領域信用聯合獎懲,提高企業環保自律、誠信意識。
積極融入和構建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運行機制。加強大氣環境治理信息共享,建立地級城市空氣質量預報及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實現長三角區域多時段預報信息共享。建立一市三省的跨區域、跨部門會商機制,包括秋冬季會商機制、預警會商機制、半月會商機制;重污染天氣時,每天及時與周邊省市、區域中心開展聯合會商,分析研判空氣質量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深入開展長三角區域重點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完善推廣新安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深化太湖流域聯防聯控,聯合加強太湖藍藻水華和省際邊界地區水污染聯合防控。推動太浦河協同保護,印發實施《太浦河水資源保護省際協作機制-水質預警聯動方案》。
加強跨市界上下游地區會商和糾紛防控處置,我省與江蘇、浙江相鄰市縣共簽訂跨界聯防聯控協議12份,敏感水域基本覆蓋。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提升應對跨界污染區域聯動機制和響應能力。
推進污染防治科研合作。一市三省簽訂了長三角區域環境保護標準協調統一工作備忘錄,組建了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協作專家委員會。針對大氣污染呈局地污染和區域污染相疊加、多種污染物相耦合態勢,長三角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攻關,完成了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支撐技術研發及應用”,并通過科技部驗收。長三角區域科研機構成功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長三角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策略與技術集成示范”,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參與該項目3個子課題的研究工作。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