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日前發布《關于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切實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意見》,要求各地加強全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自然保護區自批準建立或調整之日起,原則上5年內不得進行調整。
為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嚴格生態空間管控,安徽省將定期開展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狀況調查和評價,統籌完善全省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相銜接。同時確定自然保護區的范圍和界線應當兼顧保護對象的完整性和適度性,及當地經濟建設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
此外還將規范審批程序。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的市、縣政府提出申請,經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后,由省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批建議,報省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地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勘界立標工作。
自然保護區自批準建立或調整之日起,原則上5年內不得進行調整。任何地方或部門不得擅自改變自然保護區的性質、范圍和功能分區。對面積偏小,不能滿足保護需要的自然保護區,將鼓勵擴大保護范圍。自然保護區的調整程序將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由省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申請的,將事先征求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市縣政府意見。
對于涉及自然保護區的建設項目將嚴格準入審查。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盡可能避讓自然保護區。確因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自然條件等因素限制無法避讓的,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等制度,并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經批準同意在自然保護區內開展的建設項目,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各項生態保護措施落實到位。(洪曙光 記者 徐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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