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魏曉明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說,全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實施環境保護“一法一條例”,依法推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逐步完善,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逐步實現協同推進。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明顯
根據報告,在大氣環境方面,我省深入開展夏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對70家園區、922戶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92條水泥熟料生產線穩定達到新排放標準,1306萬噸鋼鐵產能和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整治非法加油站點1379個。去年全省空氣質量六項指標(NO2、SO2、CO、O3、PM2.5、PM10)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省PM2.5年均濃度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優于年度目標7.2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84.6%,同比提高1.8個百分點,優于年度目標6.1個百分點;全省PM10、臭氧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6%、0.7%。重污染天數持續減少,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0.2%。16個市累計重污染天數13天,同比減少59.4%,未出現嚴重污染天氣。
水環境方面,持續推進城鎮生活、農業面源、船舶港口、工業和園區污染治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強化國考斷面水質目標管理。完成長江干流4558 個排口監測溯源,編制排污口名錄3527個;開展長江一二級支流排污口排查,發現排口23430個,長江流域75個省級及以上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部建成,長江禁捕區域內實現全面退捕。2021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83.5%,好于年度目標3.1個百分點,同比提高4.7個百分點,提高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長江流域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92.7%、同比提高2.2個百分點,淮河流域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72.2%、同比提高7.8個百分點,新安江流域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持續達到100%。扎實推進巢湖綜合治理,強化點源、線源、面源和內源治理,建成環巢湖十大濕地公園,建立巢湖藍藻防控三級網絡化管理體系,巢湖水質穩定保持Ⅳ類。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累計核發排污許可證12630張。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44.5萬噸,修復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網1003公里。
土壤環境方面,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對467個重點建設用地實行遙感“一張圖”管理。加強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跟蹤管理。列入整治清單的132家涉重金屬企業全部完成整治。建立固體廢物污染防控長效機制,持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完成全省192座尾礦庫污染治理。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利用企業“白名單”,全省醫廢處置能力達5.25萬噸/年,滿足當前醫廢處置需求。自然生態保護方面,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排查發現的自然保護地內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完成95.5%。
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持續用力
我省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全省單位GDP能耗下降3.6%,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5.3%,降幅擴大4.4個百分點。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實現產值3832億元,同比增長27.4%,增幅高于規上工業10.1個百分點。加強“放管服”改革,在全省工業園區大力推行“環境影響區域評估+環境標準”改革,在自貿區先行開展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創新開展醫療機構衛生與環境影響評價“兩評同審”。
各地注重環保要素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探索“打捆+承諾制”審批、排污許可電子證照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對重點項目給予總量指標保障等方式,積極服務企業環境需求,幫助企業規范環保管理,進一步強化重點項目環境要素支撐,支持重點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水平不斷提升
我省保持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2015-2021年,全省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0245件、罰款12.93億元,實施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五類案件13542件。智慧管控優化升級。加快“數字江淮-智慧環保”平臺建設,推進大數據賦能環保監管,實施“三個全覆蓋”,2568家重點排污單位納入線上監管。在全省推行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制度和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采用在線監控等非現場方式監管,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減輕企業負擔。持續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探索生態損害賠償預磋商機制,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司法程序有效銜接。
下一步,我省還將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進一步協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建設現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支撐。(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