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礦業集團 將累計減煤615萬噸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7月20日,督察組向我省反饋了督察報告。報告顯示,我省對減煤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2018年以來,全省減煤目標年年落空,煤炭消費總量逐年上升。2019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達1.67億噸,較2015年增加6.6%。
淮北市淮北礦業集團長期少報煤炭消費量,2019年少報614.6萬噸,占其全市煤炭消費統計數據的32.6%,導致該市煤炭消費總量和減量數據嚴重失真。淮北市發展改革部門多次對該企業減煤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但始終未對有關問題進行查處。
根據此次公布的整改方案,我省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對未完成減煤目標任務的市,予以通報批評,暫緩審批其新上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項目,將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
我省將督促淮北礦業集團加大煤炭消費減量工作力度,2022年底前完成不少于315萬噸的實際煤炭消費減量,2024年6月底前累計完成不少于615萬噸的實際煤炭消費減量。
明年年中固鎮經開區
建成“智慧園區”
督察發現,蚌埠市及固鎮縣黨委、政府盲目推動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上馬工業項目,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固鎮經濟開發區被實施涉水項目限批,但蚌埠市政府仍強力推動6個涉水項目通過環評審批。2020年,安徽豐原集團有限公司兩個項目未批先建。
大量上馬項目,但中水回用等基礎設施卻始終未建設到位,雨污管網錯接混接等問題也一直未解決,受納水體北淝河不堪重負,2020年水質有11個月為V類或劣V類,達不到Ⅳ類水質的考核目標。
整改方案要求,蚌埠市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固鎮經濟開發區在建、擬建、存量項目摸排和分類處置方案制定,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分類處置工作。2021年底前制定入園項目準入清單,使園區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和規劃環評。
根據要求,該園區2021年底前完成園區污水管網“暗改明”工程,實現涉水企業“一企一管”,雨污分流到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智慧園區”,實現企業雨水排口智能化管控,建設園區監測體系。
太平湖景區2024年底前
將拆除157棟違建
早在第一輪督察時,就指出黃山市黃山區太平湖風景名勝區內存在違規建設問題。安徽省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全面清理規劃紅線范圍內的違建項目。但黃山市和黃山區政府未認真落實整改方案要求,只對5個項目進行了整改,未將規劃紅線內的其他6個違規項目納入整改范圍。2019年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再次指出相關問題后,黃山市及黃山區仍然無動于衷,截至督察時,6個項目的整改工作仍沒有實質進展。
整改方案要求,確定的拆除轉用類、綜合評估類、嚴格管控類落實項目整改,同步完成生態修復工作。2024年底前共實施拆除157棟18.76萬平方米(其中2021年拆除12.84萬平方米),轉為公用6棟1.7萬平方米;綜合評估24棟2.62萬平方米;嚴格管控235棟48萬平方米。
按照還岸于民、還綠于民、還生態于民要求,整改中同步推進項目整改和生態修復,打造高品質的沿湖開放岸線,實現太平湖中心湖區南岸15公里岸線空間的貫通和開放,把公共資源岸線讓給群眾,做到環湖岸線為民惠民貫通、生態紅利全民共享。
巢湖保護區恒大中心
中止未建部分建設
第一輪督察指出巢湖一級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問題。安徽省整改方案明確,但合肥市未依法對雍景灣地產等項目進行整改,2020年11月仍允許其繼續建設,省生態環境部門也予以驗收銷號。
根據要求,將取消對雍景灣地產等巢湖一級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項目驗收銷號,整改完成后重新驗收。對巢湖一級保護區內雍景灣等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分類、妥善處置。其中,對雍景灣項目于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意見反饋后(2017年7月29日)新開工建設的樓棟原則上予以拆除;恒大中心C、D地塊項目保持已建面積、現有高度和樓層不變,中止原規劃未建部分建設。
而對科技館、美術館、百戲城、安徽建筑大學城建學院、濱湖景城三期、中廟龍周安置點已建部分、巢湖新二中7個公益民生類項目予以保留。
1400畝被毀林地
將恢復或調整
督察還發現,合肥巢湖市多次假借“殘次林”土地整理名義,毀林造地。2018年9月,原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召集巢湖市林業局等單位,對2018年度擬實施的“殘次林”土地整理項目進行論證,在巢湖市林業局明確反對并退出會議的情況下,其他參會單位仍然同意實施相關項目。督察發現,2018年以來,巢湖市毀林造地面積超過1400畝,其中公益林約270畝。
整改方案要求,合肥市涉及公益林地塊進行原地恢復造林,商品林地塊根據現狀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或異地調整,2021年底前完成。
對原地恢復或異地調整的1400畝林地,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予以變更。合肥市有關鄉鎮退還實施土地整理項目所得資金。
合肥明年底前
完成雨污混接點整治
合肥市雨污分流不徹底、管網建設維護不到位是第一輪督察“回頭看”反饋的重點問題,安徽省整改方案明確,2020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區雨污混接點排查整治。但截至督察時,仍有795家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水大戶及308個雨污混接點未完成整治。
整改方案要求合肥市加快實施排水大戶及雨污混接點整治,加強調度,2021年底前完成300戶排水大戶、120個雨污混接點整治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問題中剩余排水大戶、雨污混接點整治工作。
督察還發現,截至2020年,《巢湖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設定水質目標的42條河流中,仍有8條未達標。方案要求,實施“一河一策”,對8條未達考核目標的河流,加強排查溯源,強化源頭治理,實施河道提升工程。2022年6月底,巢湖流域設定水質目標的42條河流全部達標。
3815個信訪件
今年底前基本辦結
第一輪督察期間,群眾多次投訴反映滁州市洪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2019年,滁州市對該信訪問題予以銷號。但此次督察發現,該企業拆解后的含油廢鋼仍然露天堆存,廠區內遍地油污,部分污水直排廠區外雨水管網,污染問題并未真正得到解決。
我省將依法對洪武公司違法行為立案查處。2021年底,洪武公司及劉府鎮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并對劉府鎮機動車拆解行業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加快建設含油廢鋼專用車間。
督察反饋問題,我省將全面整改到位,推進督察報告中指出的4個方面18類問題整改,2021年底前完成1/3,2022年底前完成1/3,2023年底前力爭基本整改到位。督察期間交辦的3815個信訪件2021年底前基本辦結。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步提升,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成效顯著。
我省將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重點打造長江、淮河、江淮運河、新安江4條生態廊道,深化皖西大別山、皖南─浙西南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濕地、土壤等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