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生態環境廳公布1月至10月全省16個地級市空氣質量排名,黃山、宣城、安慶排名前三位。

排名采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大小來確定,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參與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的有PM2.5、PM10、CO等6項指標。數據顯示,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為85.5%。
排名表通過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變化率反映各市本年度評價時段內與上年同期變化幅度,大于0代表空氣質量惡化,等于0代表持平,小于0代表改善。根據排名表數據顯示,除池州、蕪湖、滁州、銅陵、馬鞍山外,其余各市空氣質量同比均改善。亳州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為19.0%。


1月至10月全省市轄區、縣(市)PM2.5濃度排名同期公布。市轄區中,黃山市屯溪區、黃山區、徽州區位列前三。縣(市)中,黟縣、祁門縣、歙縣位列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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