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民政廳聯合22個部門共同印發《安徽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從教育、醫療、生活保障、心理關愛等方面全方面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
何為流動兒童?即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建立民政牽頭的流動兒童定期監測摸排和數據共享工作機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動兒童信息。對監測摸排發現存在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監護缺失、流浪、心理和行為異常的流動兒童,以及主動提出救助幫扶需求的跨鄉鎮(街道)的流動兒童,縣級民政部門要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兒童主任每個月至少聯系一次、每季度至少入戶走訪一次。
在此基礎上,要落實教育保障政策、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織密織牢基本生活保障網等。在優化義務教育資源布局、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工作中,要充分考慮流動兒童特殊困難,保障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學籍地參加高考相關政策;持續推動流動兒童持居住證在居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工作,落實異地就醫結算,保障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在居住地或戶籍地申請和享受康復救助;將監護缺失或者面臨監護缺失風險的流動兒童納入“助童成長計劃”服務范圍,通過實物配租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解決好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家庭住房困難。
同時,各地要通過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和心理關愛、加強精神文化生活服務以及開展城市融入服務等為流動兒童提供更多關愛服務。充分發揮教師、醫生、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志愿者等作用,暢通家庭、學校、社區、12355青少年服務臺、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與醫療衛生機構之間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為有需求的流動兒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實施方案》還細化梳理出“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等6個方面共20項具體關愛服務項目清單。各地將對照《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制定并發布本地區流動兒童享有關愛服務清單,明確具體服務對象、項目、內容等,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真正惠及廣大流動兒童。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