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應急管理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國務院安委會近日發布的《關于推進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解讀。
《意見》提出,將于2025年底前和2025年6月底前,分批次陸續在全國相關行業領域落地實施,具體都涵蓋了哪些重點行業,如何才能保障《意見》的有效實施?
應急管理部調查統計司司長李豪文介紹,總體安排是,到2025年6月底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燃氣、工貿、民用爆炸物品等14個重點行業領域,也包括其中的一些細分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實施內部報告獎勵機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建立實施。當然,這兩個階段的任務,有條件的地區可同步推進。
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推動《意見》更有力有效地施行,一方面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報告的從業人員進行獎勵表彰和鼓勵,激發員工的獲得感和榮譽感。另一方面,對于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與報告人員溝通、商研并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要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臺賬實行閉環管理,切實做到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在一些試點地區,企業員工發現并向本單位報告的事故隱患未得到及時整改治理的,有權向有關部門進一步舉報,并能獲得舉報獎勵金額。此外,為進一步督促《意見》在各地落實見效,《意見》明確將建立和實施該機制的情況納入到年度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內容當中,包括上級政府巡查考核下級政府的組織實施情況,以及各有關部門推動、企業建立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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