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行為,有效破解拖欠工程款問題,優化建筑業市場環境,日前,安徽多部門聯合制定印發《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本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
據悉,通過施工過程結算,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工程量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能夠規范工程款支付,從源頭防控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及欠款欠薪問題。
《辦法》明確,本省內合同工期365天以上(含本數),且合同價款10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適用本《辦法》。已開工的同類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可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相關施工過程結算的內容和手續。
竣工結算前全部節點的施工過程結算價款支付比例,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不得低于85%,社會投資項目應符合省相關規定,且在施工合同中載明。施工過程結算價款優先用于支付和保障農民工工資。
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發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審計為由,拖延辦理施工過程結算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相關部門組織的審核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履行。發包人應嚴格落實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的規定,按合同約定將人工費用足額撥付至本項目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承包人應當將施工過程結算價款優先用于支付和保障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
在監管上,《辦法》列舉了七種施工過程結算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法依規承擔責任外,將責任主體納入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管理,在招標投標、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限制,推動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氛圍,進一步優化建筑業市場環境。
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未及時撥付施工過程價款,由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撥付的,除依照本辦法承擔責任外,對建設單位負責人,由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規定約談,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