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觀世界之變,察時代大勢,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了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高度出發,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立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要進一步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汲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源、扎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根、筑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基、行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序。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源于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浴血奮戰和艱辛探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在中華民族5000多年歷史長河中,中國人民探索形成的民本思想,蘊含著豐富的民主因素,體現了中國人民對民主的樸素認知和不懈追求。近代以后,中國逐步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為救亡圖存,中國人民奮起抗爭,各種革命變革接連而起,各種救國方案輪番出臺,但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后,中國模仿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種嘗試都以失敗告終。以“民主”“科學”為基本口號的新文化運動的興起、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五四運動的爆發、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促進了中國人民的偉大覺醒,中國先進分子對民主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和新的認知。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后,領導人民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人民當家作主從夢想變為現實。70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建立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立足新的歷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的新變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植根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沃土。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兩個結合”的重要成果,既堅持和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國家觀、人民觀的基本原則,又傳承和發展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特別是中華優秀傳統政治文化的精華,具有先進的政治理念、鮮明的中國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蘊。歷史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憑空設想出來的,也不是從外國照搬過來的,而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領導中國人民經過長期奮斗和不斷探索得來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中華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傳統、“兼容并包、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關聯。我們黨吸收傳承中國古代政治理論成果,賦予其全新的內涵,與馬克思主義彼此契合、互相成就。要從“兩個結合”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筑基于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天地之大,黎元為先。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來自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各階層,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全國、省、市、縣、鄉五級都有人民代表大會,一年一度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鄉、縣、市、省、全國自下而上、逐級召開,使得人民群眾的意愿和呼聲能夠得到真實反映、向上傳遞。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依法履職、齊聚一堂,共商國家發展大計、共議民生熱點問題,黨和國家領導人當面傾聽意見建議,讓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國家發展頂層設計。各國家機關依法認真研究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許多被采納吸收到政策制定、規劃研究和實際工作中,成為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代表工作委員會,不斷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各項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序于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制度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代表大會有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以及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及其他組成人員,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及其他組成人員,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行使人事任免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事關國家發展、人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行使審查和批準權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對憲法實施、“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等的監督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相應職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廣泛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保證了人民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
70年篳路藍縷,70年風雨征程。要堅定對政治制度的自信,尤其是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愿、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凝心聚力、同心同德、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從“兩個結合”的高度講清楚、講透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必然、文化底蘊、特點優勢、功效作用,不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人類政治文明百花園增光添彩。
(作者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