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將于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此次會議將審議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等多部法律案。10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就立法修法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多措并舉緩解家長教育焦慮
當下,不少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慮情緒,有的是對未成年子女施加過重的學習負擔,有的是對未成年子女沉迷網絡等行為疏于管教或者不知如何管教等。如何幫助緩解家長教育焦慮,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
“對于這些問題,需要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多方面綜合施策,共同推動解決。”臧鐵偉表示,正在立法進程中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從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規定,幫助緩解父母的焦慮。
一是,在家庭教育內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點,強調立德樹人,引導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關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學探索精神和創新意識的培養,以及良好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生活習慣的培養。
二是,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導父母樹立正確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家庭環境。
三是,明確父母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四是,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動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五是,從國家、社會多角度,進一步明確各方面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協助的責任。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為大數據反詐提供制度支持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形勢嚴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據很大比重,一些群眾的看病錢、養老錢、上學錢被詐騙分子席卷一空,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群眾反響最強烈的突出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從實踐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還不充分,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治理存在薄弱環節,需要加強法律制度建設。”臧鐵偉表示。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據臧鐵偉介紹,草案將明確規定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基本原則,還將完善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有關基礎管理制度。同時,建立電信網絡詐騙反制技術措施,統籌推進跨行業、企業統一監測系統建設,為利用大數據反詐提供制度支持。
此外,草案還將加強對涉詐相關非法服務、設備、產業的治理;加強其他有關防范措施建設;明確法律責任,加大懲處力度。
臧鐵偉表示,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基本考慮有:一是,立足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前端防范。二是,從小切口入手,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三是,急用先行,與相關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進。
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明確寫入“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是關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組織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制定于1979年,并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和2015年作了五次修改,推動地方政權建設不斷與時俱進、發展完善。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即將提請審議的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擬在總則中明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這對于我國地方政權機關更好地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進一步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臧鐵偉說。
據臧鐵偉介紹,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四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堅持黨的領導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明確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責任,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是,適當增加省、設區的市兩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進一步規范省、設區的市兩級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設置和名稱,補充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
三是,明確法治政府建設和地方政府機構設置的原則要求,明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定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要求,增加規定區域協同發展工作機制、街道辦事處職責等。
四是,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增加規定關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提名、選舉任免、辭職、罷免和對監察委員會的質詢制度等內容。
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擬確立在線訴訟法律效力
關于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臧鐵偉介紹,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是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先后經歷了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
據介紹,為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深化民事訴訟制度改革,提升司法效能,促進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的人民法院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總結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擬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臧鐵偉說,修正草案對民事訴訟法的主要修改包括: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合理擴大司法確認程序適用范圍,優化司法確認案件管轄規則;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和方式,明確不得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簡化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方式;完善簡易程序規定,調整簡易程序適用條件;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建立一審獨任制普通程序審理模式和二審獨任制審理模式;完善在線訴訟及送達規則,確立在線訴訟法律效力,完善電子送達規則,合理縮短公告送達時間。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