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消保委發起的全省首批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已于日前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9年12月20日,省消保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職責,就9件假冒注冊商標案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要求被告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390多萬元。滁州市檢察院依職責予以支持。2020年3月6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將擇日開庭,依法宣判。
據了解,該批案件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假酒案。不法商家通過制作假酒或購買假酒,冒充高檔酒,通過商場、超市、飯店等銷售渠道,用低價吸引消費者。而消費者購買后,用于舉辦婚宴、慶生宴以及個人消費,受害的消費者眾多且身份難以確定。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權益。
省消保委有關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大于天,假冒偽劣白酒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省消保委依照法律賦予的職責拿起公益訴訟的武器,讓制售假酒的不法商販得到應有的懲罰,使得他們不敢售假、不愿售假、不能售假,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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