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案警示】退休干部兼職取酬 欺瞞組織難逃處分
【群眾舉報】
2017年3月,根據群眾舉報,蚌埠市紀委對市中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韋和群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進行了調查。
【調查情況】
韋和群歷任刑庭副庭長、告申庭庭長;其中2002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2008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市中院副調研員;2010年2月退休。2014年8月,市紀委曾根據群眾舉報查實了韋和群在蚌埠某小額貸款公司兼職取酬的事實,當時給予韋和群批評教育,并責成退繳違紀所得。
2016年7月,全市開展黨員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對主動申報糾正者給予從寬處理。而韋和群繼續欺騙組織,心存僥幸,未如實向組織申報其在安徽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兼職取酬情況。最終查實,韋和群于2010年7月至2014年8月,在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兼職取酬。
【處理情況】
韋和群身為中共黨員,未經批準在企業兼職并領取薪酬,且未按要求向組織如實申報,其行為構成違紀。2017年5月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韋和群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違紀者說】
“我不應該心存僥幸,在組織多次給我機會的時候還隱瞞不報,我會認真反思,汲取教訓,坦誠接受組織處理。”韋和群在接到處分決定時表示。
【執紀者說】
執紀監督問責的原則之一就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但很多違紀者置組織的善意于不顧,執意欺騙組織,心存僥幸,甚至對抗審查。殊不知,天網恢恢無遺漏 ,心存僥幸終難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牢記宗旨意識,嚴格遵守黨規黨紀,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自覺繃緊對黨忠誠這根不容松動的黨性之弦,真正做到時時向黨看齊、事事與黨一致。 (蚌埠市紀委)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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