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城宣州區黃渡鄉方槐村原黨總支書記周保有優親厚友問題。2007年,周保有大兒子因車禍去世,周保有默許村干部為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大兒媳張某及孫子周某申請了低保,直至2015年10月被取消,期間張某母子共領取低保補助29020元。2007年,方槐村原村干部吳某在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熟人向周保有“打招呼”,為其本人及妻子袁某申請低保,并于同年獲批,直至2015年10月被取消,期間吳某夫妻二人共領取低保補助19820元。2013年,周保有將不符合條件的戴某等5戶申報確定為危房改造戶,戴某等5人共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000元。2017年9月15日,宣州區紀委給予周保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廣德縣楊灘鎮橫沖村黨支部書記寧家國、村委會主任陳運廣違規收取危房改造戶相關費用問題。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寧家國、陳運廣以“危房改造代收工本及材料費”名義違規收取23家危房改造戶相關費用合計11500元,未入村賬戶,其中,10700元用于村民組塘壩維修補助支出,800元用于村級公共事務支出。2017年9月4日,楊灘鎮黨委分別給予寧家國、陳運廣黨內警告處分。
三、涇縣桃花潭鎮厚岸村黨支部書記蔣誠凡等違規截留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蔣誠凡召開班子成員碰頭會,與村委會主任蔣衛平、村委委員王惟林、村委委員馬曉艷等人商量以一定比例截留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三年來累計截留3.86萬元,均交由王惟林保管,并設置賬外賬,用于該村辦公、招待等費用支出。2017年9月7日,桃花潭鎮黨委給予蔣誠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蔣衛平、王惟林、馬曉艷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規截留資金3.86萬元退繳至鎮財政賬戶。(宣城市紀委)
【責任編輯: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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