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省紀委獲悉,近日,遼寧有6名廳級(其中正廳4人)領導干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省紀委查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其中五名干部違規用車,1名干部違規領取津補貼。
大連市政府副市長劉巖(正廳級)在任大連市經委黨委書記、主任,市政府市長助理和副市長期間,違規向企業借用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遼寧省政協常委王立平在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長兼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期間,違規借用原單位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遼寧省人大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靜任遼寧黨刊集團總經理、總編輯、黨委副書記期間,違規購置車輛作為本人公務用車。三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連市政協副主席楊愛民(正廳級)在任大連市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違規借用下屬企業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任大連市政協副主席期間,違規使用大連市民政局提供的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阜新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唐立任阜新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期間,違規使用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兩人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外,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沈陽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黨組書記、省政協常委孫黎任沈陽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黨組書記期間,辦公用房面積超過規定標準,違規領取工資補差及交通補助等其他津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這是遼寧省紀委首次集中通報廳級干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案例,釋放了從嚴治黨越來越嚴的強烈信號。(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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