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懷寧縣近日制定下發《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管理辦法》,強化四舉措,進一步規范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一是實行審批制度。規定新建、改建(含擴建)村級活動場所,必須實行規范申報手續之后方可進行。確定了村提出建設初步方案、鄉鎮提出是否同意建設的初步意見、村黨組織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審查表決建設方案、鄉鎮提出審核意見、鄉鎮黨委向縣委組織部提出村級活動場所建設書面申請、縣委組織部審查批復、公布村級活動場所建設決定等7項審批程序。
二是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在建設規模上,嚴禁“貪大求洋”。規定新建活動場所主體建筑面積以300—800平方米左右為宜,原則上不超過1000平方米;改建活動場所改建主體面積原則上以200—600平方米左右為宜,堅持整體改建、整體利用。
三是完善功能布局。規定黨員活動室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為民服務大廳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對主標識、黨旗黨徽、銜牌、黨員活動室標牌、其他功能室門牌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要求做到風格統一、醒目、莊重。支持建設配套廣場及附屬設施,引導群眾開展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建設遠教文化廣場。
四是強化監督管理。將活動場所及其附屬設施,納入“三資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活動場所的使用性質,嚴禁非法出售、轉讓、變賣、出租、抵押或挪作他用等。強化活動場所“建、管、用”具體運行,統一辦理和保管活動場所的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確?;顒訄鏊ǖ靡幏丁⒐艿镁?、用得合理。通過實行財產登記制度、村級集體財產移交制度、產權變更申報審批制度等,確保村級場所權屬清晰、管理有序。(曹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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